
蘇預選委〔2016〕4號
關于公布并啟用《蘇州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(2017)年度》的通知
各市、區人民政府,蘇州工業園區、蘇州高新區管委會,市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蘇州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預選承包商管理辦法》(蘇府〔2009〕187號)和《關于2017年度蘇州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預選承包商申請受理若干事項的通知》等有關文件規定,蘇州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預選承包商資格審查委員會受理了2017年度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的資格申請。經審議,南通四建集團有限公司等申請人符合規定予以錄?。浺姼郊,F將《蘇州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(2017年度)》(以下簡稱2017《名錄》)予以公布,并就有關啟用事項明確如下:
一、2017年1月1日后開標和發包的政府投資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工程、市政公用總承包工程(不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)、建筑裝飾裝修專業承包工程、園林綠化專業工程、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,應當按《辦法》規定從2017《名錄》中選擇投標人或承包(承攬)人;總承包企業實施工程分包的,也應按《辦法》規定從2017《名錄》中選擇分包單位。政府投資市政工程、水利工程,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以下的,可以暫不實行預選承包商制度。裝飾三組承接業務范圍為合同估算價200萬元以下的政府投資裝飾工程。
2017年 1月 1日后,政府投資工程造價1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(軌道交通工程除外)及相關專業監理單位的選定應按照相關規定,通過招標、比選、抽簽等方法,從2017《名錄》中產生。工程造價1000萬元以下的監理業務,可以優先選擇2017《名錄》內及本地非名錄內的監理企業承擔。
2017年1月1日后,政府投資建筑工程的招標代理機構、造價咨詢機構的選定,也應按照相關規定從2017《名錄》中產生。
二、因市政三組申報企業數量較大,經委員會同意,錄取名額定為申報數的60%。
三、政府投資建筑工程的招標人應根據項目特點、規模、
復雜程度、專業要求的不同,在招標公告中明確投標人相應的2017《名錄》類別和組別,不得擅自提高。
四、自2017年1月1日起,之前年度的《名錄》停止使用。
五、2017《名錄》使用至2017年12月31日止。
蘇州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預選
承包商資格審查委員會
2016年12月15日